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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采购 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次数:680

    一、项目编号:SCXD-CDXC2021010

    二、项目名称: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0.2 

    供应商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0.2 

    供应商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玉龙街211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0.2 

    供应商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大厦2号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0.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采购  

    选择四家主承销商,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发行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整体发行方案、主管机关申报、反馈回复、债券承销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采购人设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案;
    2)对采购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供应商作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总牵头人,负责推荐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制作、编制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将公司债券申报材料上报至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需的注册通知书;
    5)成功发行并负责该项目的受托管理。  

    1、服务要求
    1)确保超短期融资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3)与采购人、监管机构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5)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本次债券发行任务能如质如期地完成。
    2、时间要求
    1)申报阶段:中标人与发行人沟通并制定债券发行工作计划,在中标后45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外,未达成相关的工作节点目标的,发行人有权终止发行并更换承销商或引入联席承销商,联席承销商由招标结果顺延,具体承销比例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为准;
    2)发行阶段:中标人与发行人沟通并制定债券销售工作计划,在确定发行计划后45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外,未达成预销售目标的,发行人有权终止发行并更换承销商或引入联席承销商,联席承销商由招标结果顺延,具体承销比例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 2 年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成功,采购人审核本次服务、确认验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采购  

    选择四家主承销商,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发行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整体发行方案、主管机关申报、反馈回复、债券承销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采购人设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案;
    2)对采购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供应商作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总牵头人,负责推荐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制作、编制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将公司债券申报材料上报至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需的注册通知书;
    5)成功发行并负责该项目的受托管理。  

    1、服务要求
    1)确保超短期融资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3)与采购人、监管机构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5)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本次债券发行任务能如质如期地完成。
    2、时间要求
    1)申报阶段:中标人与发行人沟通并制定债券发行工作计划,在中标后45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外,未达成相关的工作节点目标的,发行人有权终止发行并更换承销商或引入联席承销商,联席承销商由招标结果顺延,具体承销比例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为准;
    2)发行阶段:中标人与发行人沟通并制定债券销售工作计划,在确定发行计划后45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外,未达成预销售目标的,发行人有权终止发行并更换承销商或引入联席承销商,联席承销商由招标结果顺延,具体承销比例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成功,采购人审核本次服务、确认验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采购  

    选择四家主承销商,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
    委托作为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发行工作,
    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整体发行方案、主管机关申报、反馈回复、债券承销等服务
    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采购人设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
    案;
    2)对采购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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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召开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
    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供应商作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总牵头人,负责推荐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制作、编制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
    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将公司债券申报材料上报至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超短
    期融资券发行所需的注册通知书;
    5)成功发行并负责该项目的受托管理。  

    选择四家主承销商,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发行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整体发行方案、主管机关申报、反馈回复、债券承销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采购人设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案;
    2)对采购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供应商作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总牵头人,负责推荐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制作、编制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将公司债券申报材料上报至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需的注册通知书;
    5)成功发行并负责该项目的受托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1、服务要求
    1)确保超短期融资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3)与采购人、监管机构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5)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本次债券发行任务能如质如期地完成。
    2、时间要求
    1)申报阶段:中标人与发行人沟通并制定债券发行工作计划,在中标后45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外,未达成相关的工作节点目标的,发行人有权终止发行并更换承销商或引入联席承销商,联席承销商由招标结果顺延,具体承销比例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为准;
    2)发行阶段:中标人与发行人沟通并制定债券销售工作计划,在确定发行计划后45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外,未达成预销售目标的,发行人有权终止发行并更换承销商或引入联席承销商,联席承销商由招标结果顺延,具体承销比例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为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采购  

    选择四家主承销商,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发行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整体发行方案、主管机关申报、反馈回复、债券承销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采购人设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案;
    2)对采购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供应商作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总牵头人,负责推荐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制作、编制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将公司债券申报材料上报至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需的注册通知书;
    5)成功发行并负责该项目的受托管理。  

    1、服务要求
    1)确保超短期融资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3)与采购人、监管机构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5)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本次债券发行任务能如质如期地完成。
    2、时间要求
    1)申报阶段:中标人与发行人沟通并制定债券发行工作计划,在中标后45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外,未达成相关的工作节点目标的,发行人有权终止发行并更换承销商或引入联席承销商,联席承销商由招标结果顺延,具体承销比例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为准;
    2)发行阶段:中标人与发行人沟通并制定债券销售工作计划,在确定发行计划后45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外,未达成预销售目标的,发行人有权终止发行并更换承销商或引入联席承销商,联席承销商由招标结果顺延,具体承销比例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成功,采购人审核本次服务、确认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华、周丽、魏小君、李占峰、李宏波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静安路long8唯一官网登录大厦11-12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028-83016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11B2            

    联系方式:曾先生 1898199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