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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次数:693

(招标编号:KXGCZB-2021-030-3)

       

公示结束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新都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37.2804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成都立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37.3860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成都海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7.7525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建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51004347;

      中标候选人(成都立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晓春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51021471;

      中标候选人(成都海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彭建平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5100563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7.1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成都立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7.1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


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成都海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7.1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成都立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成都海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书面

三、其他


    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香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标 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 180 号 9 楼                                                 

 

    系 人:王先生                             

 

    话 :028-60322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蓉香路 148 号附 201 号

 

    系 人: 董女士

 

    话 : 028-64327676

 

   电子邮件: 36049447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