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湾等安置小区外墙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川正科【023】-(采)字第0740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金河湾等安置小区外墙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3562.03元(其中含暂列金额64763.28元),招标人为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河湾等安置小区外墙修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河湾等安置小区外墙修复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配置同一人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 年 12 月08 日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14 日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获取费用:3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及方式: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 1288 号派都广场 1 栋 3 楼)现场报名获取。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应当提供:①购买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注:供应商报名时应保证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采购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19 日09时30 分
递交方式: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 1288 号派都广场 1栋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9 日09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 1288 号派都
广场1栋3楼)
七、其他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方式:028-607149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1栋3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89396633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