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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都区泰兴成青苑安置小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4 浏览次数:623

    一、项目编号:川正科【022】-(采)字第0262号(招标文件编号:川正科【022】-(采)字第0262号)

    二、项目名称:新都区泰兴成青苑安置小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兴盛大道96号吉安园二区4幢13-4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59.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都区泰兴成青苑安置小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及管理办法,对新都区泰兴成青苑安置小区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所需完成的各事项。  

       根据项目建设设计、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文件、工程投标文件、施工合同、重要的隐蔽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费用结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规范、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根据送审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对结算清单工程量、定额组价、材料价格、措施费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详见附件。  

       中标人自签订合同并接受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作。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项目审核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对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文川,钟毅,陈文娟,杨江萍,刘宇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中标单位: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差额定率累进法(参照该文件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第九项)收费标准的 59 %;效益审核费按审增减金额的 2.2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028-6032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C座3楼            

    联系方式:罗先生,028-89392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028-89392590